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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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5 22:49
法律分析:期限为10日。造*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规定期限为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