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04:1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2:49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了,基本上48小时以后就可以查询到。
关于录入时间:
只要是民警当场手工开出,当事人签收的文书,包括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违法处理通知书和强制措施凭证,都是必须24小时录入系统,文书在48小时内移交所属单位。但是会存在一些民警录入不及时的现象,该现象只是违反工作规范,不影响处罚文书具体的决定。
电子监控录入,2008年还是09年(具体时间忘记了),部交管局下一个规范性文件,要求电子监控交通违反证据录入必须是在7个工作日录入(不包含节假日)。未在7个工作录入证据照片,不再录入系统。
但是目前除了民警人工拍摄的,大部分都属于机器自动导入,所以一般不存在超期录入问题,民警抓拍的超过7个工作日未录入,一般不予录入,但是还是会存在一些民警把它录入系统。但是录入记录,也是不影响处罚决定,因为文件只是办案指导意见,可以对民警不及录入行为进行相关处罚,但是不影响当事人违法实际处罚决定。
扩展资料: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12个月驾驶证:
1、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2、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3、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4、不按规定停车的。
参考资料: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_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2:50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扩展资料
应当予以消除的违法信息: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二)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四)现场已被交通*处理的;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
(七)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九)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2:50
我这里强调一下,高速倒车直接12分吊销驾照,不存在说你找几个本子给你一个扣6分,然后扣满12分。因为倒车的处罚标准就一次性扣12分。
看你有没有关系了,将倒车这个处罚项目分解为别的处罚项目,比如2次高速随意停车,一次6分,那你可以找2个驾驶证去扣。
不懂不要误导别人。你就算有200分,那也要看是怎么组成的,如果有10次都是一次性要扣12分的,你想想看这一次性12分值多少钱。。。。。
我就干交警的,如果楼主真的中奖了。可以参照第二条进行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2:51
不用那么担心,一般一周以后比较靠谱,再说不一定拍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