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05:2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21:44
《行政强制法》9条、12条、21条等的规定也授予了森林公安等林业执法机关拥有对违法犯罪分子处以罚金、扣押财物、限制人身自由此外的权力,我国在《人民警察法》第7条中也规定,森林公安机关还拥有独立行使的行政强制权比如强制检查违禁物品、强制戒毒、强制取缔等等。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21:50
森林公安机关依据《行政处罚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在执行其职能时只要不超出以上行政处罚种类的范围,就拥有对违法或者来历不明的物品(如无证采伐的树木)进行扣押、查封等强制权力。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21:52
法律依据就是这些都可能是涉案财物和作案工具,依法当然可以予以扣押,如果扣押的不对后面予以退还就可以了,如果说这是登记保存也行,但是登记保存是公安可以保存,你自己也可以保存,这不是强制措施,只是对证据的一种固定,强制措施是指拘留这些措施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21:48
没有扣押之依据啊,有的只是先行登记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