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案件中,查封暂扣涉案物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05:28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00:30
森林*机关依据《行政处罚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先行登记保存,不过要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00:31
查封暂扣涉案物品属行政强制措施,目前我国《行政强制法》尚未出台(快了),但按照现有法律,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先行登记保存是有明确规定的,不过应当遵守严格的法定程序。
见《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希望对你有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00:31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