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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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1 18:13
在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单证是被保险人索赔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主要依据。保险档案是保险业务工作和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保险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了保险工作的全部过程,并按工作程序形成了一系列文件、图表、单证、赔案、照片等不同的载体和形式。
保险单证档案是我国保险工作的真实记录,反映了我国保险工作历史的真实面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令人信服的原始凭证。
保险单及配套单证有以下几类:
保险单承保工作的第三步,就是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出具正式保险单(正本)。保险单正本交给投保人,保险单副本留存公司业务档案。
出单时,应有专人负责审核保险单是否合格,检查有无遗漏或缺陷,特别是对审核投保单时所提到的若干项内容,如有误,及时予以纠正。签发保险单,要有保险公司营业部(公司)公章、签证员、复核员印章。
配套单证配套单证包括两类,一是交给投保人的保险费收据、盖有公章的条款、特别约定等,另一是保险公司留存的保险单(副本)、预收保险费收据、保险费收据(存根)、特别约定(存根)、收费卡、客户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