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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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9 15:24
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大写数字一到十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贰、陆、亿、万、圆的,也应受理。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明朝改进
明朝时期,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和“仟”,并一直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