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放到平安银行理财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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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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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2 01:34
理财投资是有风险的。目前,平安银行的理财产品分为保本和非保本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可以保证本金的,不会亏损本金,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有可能发生本金亏损的。
应答时间:2020-05-2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2 01:34
是安全的
1.就银行机构来讲在平安银行理财相对安全的,但是对于资金涨跌来说,理财都会有或涨或赔的风险的,用户需要理性购买理财产品。平安银行,同时也是中国*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是由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一家跨区域经营的正规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2.一般来说,在平安银行出售的理财产品还是非常安全可靠的,这点投资者可以放心。但是对于资金涨跌来说,理财都会有或涨或赔的风险,所以投资者需要理性购买理财产品,千万不要盲目跟风。 平安银行,全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一家跨区域经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中国*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2335亿元,总资产近1.37万亿元,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
3.现在的理财方式很多,银行理财产品定期时间比较长而且收益低,另外,理财通还是不错的投资理财方式,理财通保护资金是比较安全的设置了安全卡,资金不用于消费,只能提现到银行卡里面投资的风险也比较低,几乎是没有什么风险,收益比较稳定,还是可以信赖的,比较高收益低风险的理财选择。 但是,银行理财也不一定像想象中那么可靠哦,不管选择任何一种投资理财、理财平台都有一定的风险,一定要都需要小心谨慎,挑选适合自己的产品,避免一些财产损失。
拓展资料:
平安银行,全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一家跨区域经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中国*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在全中国各地设有34家分行,在香港设有代表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2 01:35
理财的安全性其实和平台关系不大,主要是和购买的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有关。当然选择可靠的平台是前提。
目前,个人投资理财产品类型比较多,有宝宝类货币基金、大额存单、智能存款、国债、基金、黄金、信托、保险证券理财等,不同产品的投资起点不一,对应的风险级别也不相同,需要选择适合自己风险偏好、目标收益、流动性偏好的产品。例如,比较安全的产品有货币基金、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但其收益就相对较“低”,而权益类基金风险较大,但是获取超额收益的概率也大。
您也可以在应用市场搜索“度小满理财APP”或者关注“度小满科技服务号(xiaomanlicai)”了解详细产品信息。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2 01:36
很安全,只是钱变成平安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2 01:36
不一定呢。 近日,多名南京市民投诉称,半年前,在南京银行理财经理的推荐下,他们购买了一款新推出的“低风险稳健型产品”。
当初南京银行的理财经理在销售这款产品时,曾口头“承诺”过这款产品“半年绝对回报13%”。近日该产品即将到期兑现,他们却面临着15%左右的亏损!
这款基金产品名为“鑫元定开基金”,系上海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的产品,在南京和江苏市场上主要由南京银行代为销售。
多名投资者提供了当初南京银行一些营业网点散发的该基金产品的宣传单页。记者看到,在这些宣传材料上,可以看到“半年绝对回报13%”、“中低风险,稳健增值”等字样,还留有理财经理的电话等信息。
日前,此事被报道后,上海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士澄清说,“那些宣传单页绝对不是我们基金公司的,上面的文字也是违规的。”该人士称,鑫元基金从未印刷过“绝对回报”、“稳健收益”等含有大量违规用语的宣传单页。
多名中老年投资者在该款基金投资中亏损。其中,一些老年投资者说,他们不懂股票,也从来没有投资过股市,购买此款产品主要基于多年来对南京银行的信任,以及理财经理对他们做出的“低风险”承诺,谁料,“现在连养老钱都亏进去了!”
浦发银行分行长卷入非法*案 涉及金额上亿元
记者日前接到爆料称,原浦发银行商丘:“我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他,他说因为商丘分行刚刚开业,急需存款,能够给到月息1.5%,因此我就和几个朋友一起凑了些钱,和他签订了借款合同,”黄先生称。
黄先生出示给记者的一份借款合同表明,在2014年11月20日,黄先生与何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由何某向其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个月,月息1.5%,按月结息。
而合同上除了标明甲乙借贷双方外,丙方保证人一方则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显示其对上述借款提供了担保。该合同还盖有浦发银行商丘分行的公章。
“我们是在浦发银行的办公室里签订的合同,他叫下属拿来了公章,盖在了合同上。”黄先生回忆道。
2014年12月4日,黄先生向何某交付了借款3000万元。本来以为能够坐等收取高额利息的黄先生等来的却是该借款无法归还的消息。
和黄先生有类似经历的债权人达上百人,这些人中有人和何某关系非常好,有些人和他一样,也是经朋友介绍才认识的何某,大家都和何某签订了同样的借款合同。
“在何某出事后,我和其他债权人曾和浦发银行商丘分行的上级行郑州分行交涉过,但郑州分行的态度是此事属于何某的个人行为,浦发银行对此并不承担相应责任。”黄先生说,“我对此并不认同,我之所以借钱给何某,就是因为其分行行长的身份,且合同约定浦发银行商丘分行对上述借款提供了担保。”
目前,*机关对何某初步调查的结果是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金额据传达上亿元,但有部分已经无法查明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