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2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9 03:41
法律分析:需要先确定下水管道是否在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范围内。如果不在物业公司管理范围内,物业公司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反之,则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下水管道分为下水主管道和下水支管道。下水主管道就是贯穿整个楼栋、所有业主排放的废水都要流经的排水管道,下水支管道就是连接下水主管道与房屋内排水口的排水管道。下水主管道为业主共有共用部分,下水支管道为业主专有专用部分。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专有专用部分由业主自己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在物业公司管理范围内,下水支管道堵塞导致反水遭受损失,应由业主自行承担,与物业公司无关。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