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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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20:17
一、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女职工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二、其它·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1988年以来,中国的一些地区开始进行企业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2001年底,全国平均生育保险费率为0.7%,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达3455万人。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仍由该单位承担支付生育待遇的责任。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