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要担保人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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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8 15:00
你好,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指的是一切形式的担保,
当然也包括以担保人形式出现的担保,显然这是非法的,
换一句话说,这种做法是不符合劳动法的,既然不合法,则肯定是不合理的。
你还没有入职,显然据此维权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8 15:01
一、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人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及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之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人是以一种变相的方式要求劳动者提供保证,不利于促进劳工的就业也与我国劳动法律制度中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初衷相悖。所以法律、法规对此类做法持有的是否定评价,该类行为除无效之外,还会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苛责。
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人,担保人是否应承担民法意义上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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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入职时提供担保人,担保人是否需对用人单位承担担保责任?
丁明森律师 2018/06/05 16:28
一、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人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及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之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人是以一种变相的方式要求劳动者提供保证,不利于促进劳工的就业也与我国劳动法律制度中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初衷相悖。所以法律、法规对此类做法持有的是否定评价,该类行为除无效之外,还会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苛责。
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人,担保人是否应承担民法意义上的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二条中采用罗列式的方式例举了多种法律关系,但这些法律关系的一个共同特征是,都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但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是一个双重法律关系,既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又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它的关系是以人身依附为前提,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上下阶层关系。劳动者不能自由、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意思,欠缺传统的民法学中关于民事法律关系形成的三要素即:主体、标的、意思表示(真实的意思表示)中的意思表示。《担保法》亦是传统民法学中的一个学科,所以此处的“担保人”不是《担保法》所约束和规制的担保人,故其也不必承担《担保法》上所规定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