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在离婚诉讼中存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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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6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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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4:50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不同之处有:涉外婚姻离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起诉;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起诉。而一般的离婚诉讼都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