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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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3:48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经查实,你所在对北京顺定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职工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的过程中,在只查验了公司提供的银行进帐单和现金送款薄,而对公司职工股交款收据没有查验的情况下,出具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验资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一验资》第十一条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所和在验资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吴亦忻、岑静兰予以通报批评。你所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执业质量,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同时你所应认真检查,总结教训,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在收到本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整改报告报中国*会计部。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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