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22:2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22:41
:93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养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养母收养儿子24年,换不回一声“妈”。 我为文中的母亲感到痛心,养这样一个儿子,24年的心血不等于白费了吗? 李阿婆收养成阿福时,阿福还不到一岁,对于这样一个小生命来说,事实是残酷的,而他是幸运的。现实将这个小生命从他生母那带走,却又给了他一个同样爱他甚至更爱他的养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俭用,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24年之后,儿子*了,结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贵的金戒指给了他……没想到,最后养子却因为一句谣言,抛下自己,直到死去。 这是多么让人痛心啊!难道母亲把儿子健健康康地抚养*也有罪吗?24年的苦心就因为一句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绝情的事,他对得起他的养母吗? 爱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个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项链及4300元现金被盗。租住的宾馆拒绝赔偿:房客未关窗睡觉,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据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损失近万元,这不仅使人一惊。可是在这之前此人的电动车电池曾被偷过,她为什么还要这样疏忽自己的财产?虽然最终她会得到一些赔偿,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让我们防不胜防,家里、大街上,偷你东西你连试都试不到,有时一块手机,有时一个钱包,而被偷的人,却只能自认倒霉。 或许这些事不是我们可以消灭的,但我们应该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样疏忽大意。否则,当遇到“梅虹”一样的遭遇时,你会追悔莫及。 最后一个是:“火车算个啥东西”讲的是一名铁路女职工下班途中被火车撞死,劳动部门认定不是工伤,而唯一的问题却出在“火车是不是机动车”上。 年迈的老人不辞辛苦为死去的女儿打了六年的官司,这让人心酸,让人感动。令人欣慰的是,最后老人终于帮女儿计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却不得不让人担忧。 每一年,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死于车祸,往往不是“有意”,而是“不经意”,有些人是为了早上班,早回家,所以把车开快了一点,或闯了几秒钟的红灯;有些是为了方便,横穿火车道……而正是这些行为,造成一个又一个的悲剧。 记得听人说过:一个小女孩在上学的途中为了做上早一班的公交车,不停地追着那辆公交车,可是司机师傅并没有看见,在一个拐角处,她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或许她完全可以去等下一班车的,不是吗?每一个人,总是在道路上吝啬那一分一秒的时间,却把生命置之于外,这便是悲剧发生的原因,如果知道是这样,他们为什么不早走几分钟呢? 生命有无或许只是一念这差,我们不应该跟“车”“开玩笑”,毕竟生命不是游戏。 让我们从《今日说法》案例中吸取教训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22:41
我的三轮车
吕福山,西安是人力三轮车夫,无证经营。被西安市交警一支队根据西安市*的通告没收了三轮车。吕通过查阅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上面说对非机动车违规应处5元以下罚款,认为西安交警支队应该归还他的三轮车,并为此进行了5年的努力。专家认为,西安市*的通告只是一个地方性行*规,他不能违反国家性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因此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终审判决吕胜诉,交警归还他的三轮车。针对处罚过轻的情况,*正在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修订。
感想:公民应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最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更应借助法律手段来打击不法团体、防止其侵害。
非常关系
福州市一个雇主经常*家里的小保姆,终于有一天将小保姆殴打致死。为了毁尸灭迹,雇主的妻子假冒小保姆的姐姐将尸体火化。*判决,雇主故意伤害死缓,妻子包庇有期徒刑3年。专家分析,雇主和保姆不是主人和仆人的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国家应该对劳动法进行修改以保障象保姆这种存在个人雇佣关系的人的合法利益,现在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任何保证。另外,为了约束保姆的行为,雇主应该与保姆签定好合同,或者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
感想:人人之间应平等,要尊重他人的生命,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伤害他人的身体乃至生命。坚持正义,不施行或包庇违法犯罪行为。
后果真的很严重
陈兵在火车站发现一个小偷偷自己的包,便去追赶。追了大概有200米路程。结果猝死。小偷与他并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运动医学专家分析说他可能是因为心脏问题而突然死亡的。专家分析说小偷的盗窃行为与陈兵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但是只构成盗窃罪。量刑时可以酌情作为一个加重情节。小偷对陈兵的死有过错,但是陈兵的家人并没有向小偷提起民事赔偿要求。最后,小偷由于盗窃未遂被判4年,罚金3000。
感悟:尊重事实是保证法律判决公平公正的重要条件。对待事情,我们应该全面分析问题,不无事生非。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22:42
《脆弱的腰椎》追问什么东西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22:43
节约用水 ,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