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7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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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5:41
答: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我市现行的《关于调整北京市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7〕111号)文中明确的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不变。在实际工作中遇有其他问题,仍按《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2003年北京市*令第142号)中明确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