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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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0:55
引起损失的,可以由相关机构部门调解商议赔偿金额;没有引起损失的由相关部门对发出噪声的施工队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扩展资料:
相关新闻:夜间施工扰民 施工方将被处罚
近期一位四川网友发帖反映扰民问题,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留言发出后,成都市温江区*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十里源墅项目确实存在夜间22:00后超时施工的情况。
对此,温江区*局已于2018年12月6日依法对该施工单位开具了《调查通知书》,并将对该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成都市温江区委回应表示,他们将继续加强在建工地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施工作业,对违规施工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查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该!夜间施工扰民 施工方将被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0:56
施工扰民的赔偿范围及标准可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的具体实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