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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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3:13
*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执行党的文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文学创作*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取得文学创作*资格后,履行文学创作*职务(指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单位的人员,下同)或从事文学创作工作(指未实行专业技术聘任制单位的人员,下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3、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学历、资历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文学创作*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2、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取得文学创作*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文学创作*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文学创作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