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大额损失,如何赔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2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4 04:29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来赔偿。用人单位可以每月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赔偿,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员工过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可以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数额赔偿,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赔偿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凡造成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按下列比例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1、经济损失在50到1000元以下的,直接责任人按100%进行赔偿;
2、经济损失在1000到2000元及以下的,直接责任人按80%进行赔偿;
3、经济损失在2000到5000元的,直接责任人按30%进行赔偿;
4、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直接责任人按5%到20%赔偿。
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要赔偿吗?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则全额赔偿;若过大过失造成的,则部分赔偿,赔偿比例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没有统一标准;若一般过失造成的,则无需赔偿。
最后,至于赔偿方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进行。如在职的可以约定,是一次性的赔偿还是逐月按工资比例赔偿。对于离职劳动者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一次性赔偿或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