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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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8:16
提前预约的说法:xxx,今天是2021年11月11日想提前跟你预约一下下周星期五的聚会,不知道您是否有时间,希望您收到以后尽快回复。
预约,即“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的契约”。通常,人们把将来要订立的契约称为本约,而以订立本约为其标的合同便是预约。按照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享有广泛的合同自由,包括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订立什么样内容与形式的合同的自由等。
预约,无疑是对与谁就何种事情订立合同等作出预先安排,这似乎是对当事人合同自由进行了*,实质上却把合同自由运用到极致。
确定性问题。
标的具体确定,是签署合同的通性要求。而对预约的确定性要求,则因其标的是未来订立本约的行为,故而特指要对将来所要签订的本约的内容有足够的确定性。
否则,当事人为订立本约的义务就难以履行,有可能陷入到每个细节的无休止谈判当中,很容易出现谈判破裂,届时会发现虽有预约却与没有预约无异,预约的作用发挥不出来。所以,学理和实践中,对只空洞地表明某种缔约愿望却或缺乏确定内容的意向书,都不被认为是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