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进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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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4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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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8:15
办理进津证明,具体操作如下:
1、进入天津交警“小客车高峰时段预约通行凭证系统”微信小程序;
2、进入小客车高峰时段预约通行凭证系统小程序。在登录页面输入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并勾选上“我完全同意《天津交警用户注册须知》”条款登录系统,点击“+”图标进入到填写申请信息页面;
3、在页面中输入车辆信息,并上传行驶证正面照片、车辆正面照片,“确定”并进入高峰预约在线申领页面,选择进中心城区日期和进中心城区时长,用户可提前一至四天预约办理,可选择1-7天提交;
4、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成功。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