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4 17:0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8:47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新闻:经*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税负越低,以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8:48
扯淡?习惯就好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8:48
管理的人就叫“哥输清”,股市能不坑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8:49
让人心寒哦!!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8:50
扯“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