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成合同,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分别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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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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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0:41
诺成合同,是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不需要交付,合同即成立.
要式合同,是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就需要采用书面形式.
不要式合同,是法律不要求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1:59
诺成合同,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的意思分别如下:
1、诺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2、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3、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要式合同生效的要件如下: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是合同中当事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则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如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价款;借款合同已经支付了借款,劳务合同中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工作等等。合同中约定有多个主要义务时,如买卖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定金的交付也应当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效力;
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接受履行,说明其已经承认对方的履行行为是对合同的履行,这显然是以合同存在即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但应当注意,接受履行应当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如果接受人误以为是赠与而接受,而对方则是履行其买卖合同义务而交付的,则不能认为是接受履行。
凡不具备上述三要件的,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要式合同,即使当事人已经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也不能认为合同已经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3:34
诺成合同,是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不需要交付,合同即成立。要式合同,是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就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不要式合同,是法律不要求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
法律分析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则为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形式,故合同以不要式合同为常态,但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如不动产买卖,法律常规定当事人应当采取特定的形式订立合同。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不要式合同,是相对于要式合同的法律概念。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合同均为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形式,但对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当事人必须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时间同诺成合同一样,在合意达成时合同即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