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16:1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6 21:05
相对于明示担保义务,默示担保的含义在于,它不是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的,而是法律认为应当包括在合同之内的,只要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作出相反的约定,则法律上所规定的默示担保就可以依法适用于他们之间的合同。除双方当事人业已另有协议外,货物除非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即为与合同不符:(1)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2)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对他是不合理的;(3)货物的质量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4)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默示担保不取决于厂商是否用口头或书面进行过表示,而是依法产生。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这两条规定,不管厂商是否承诺,是否说明,都必须做到,否则就是违法,就不得销售。这种担保,主要是商销性默示担保,即厂商用于销售的产品应当符合该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一般目的。正因为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伪劣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失效变质产品、掺杂掺假产品以及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均不得销售。一旦销售,厂商即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上四项义务,是在合同当事人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由公约加于卖方身上的义务。这些要求反映了买方在正常交易中对所购买的货物所抱有的合理期望。因此,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作出与此相反的约定,公约的这些规定就适用于他们之间的合同。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6 21:06
生产者的默示担保义务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