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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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5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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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39
上海市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待遇如下1、发给1万元奖金;
2、在职时可奖励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
3、省劳模春节慰问金每人1000元。《省部级劳模待遇新规定》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支出,全省各级工会具体发放。
4、享受省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每人5000元,并按10% 困难面计提。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支出,全省各级工会具体实施帮扶。
5、离退休并保持荣誉的省以上企业劳模,退休后每月享受荣誉津贴。
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省以上农民劳模发放荣誉津贴。全国劳模荣誉津贴每人每月300元,省劳模荣誉津贴每人每月200元。
荣誉津贴不计入低保收入,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劳模所在单位解决,农民劳模和破产、改制及特别困难企业劳模所需资金,由劳模所在的市、县(市、区)财政解决,同级工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