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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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2 21:54
为从严治理审计队伍,保证审计机关在经费上不依附于被审计单位,2000年初,审计署研究制定了《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简称“八不准”规定),由审计署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于2000年3月1日起执行。此规定实施8年多来,取得了很好效果,特别是在切断与被审计单位在经济福利上的关系、严格实行审计经费自理、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审计机关廉洁从审的良好形象等方面,效果极为明显。但“八不准”规定在执行中也反映出有的条款内容不够完善、与客观情况不相适应等问题。为此,审计署从今年3月开始,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八不准”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形成了《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这一新“八不准”审计纪律,已经审计署审计长会议审定,并经*领导同志审核同意。12月5日,审计署发出通知,要求审计署机关及其派出机构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八不准”审计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