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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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02:05
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轻有重,可参考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危害可以做为附件,员工保留一份,这是很人性的做法,但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履行告之行为,但却没说进行书面还是口头告知。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签署告知书,要看劳动合同法如何规定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02:06
【职业危害 告知义务】《职业病防治法》*令第60号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