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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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07:50
法律分析:私人和民营性质只能建立小型发电站。且要符合条件。小水电站由水利局下属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归口管理。投资兴建小水电站,其办理程序如下:
1、业主申报,经水利局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坝址要符合安全、防洪、环保等有关要求。
2、单机500kw以下(含500kw)的小水电站新建项目其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县级*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县级水利局审批;单机500kw以上5000kw以下的小水电站新建项目其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市水利局审批。
3、立项、可研、初设等由相关部门审批后,业主即可筹集资金组织实施。工程结束后业主申请竣工验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后,方可运行发电。小水电站上网电价由物价部门核准。
4、按照国家对农村水电的有关*,鼓励和支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措资金发展农村小水电,吸纳社会各界精英投资小水电开发项目,小水电开发项目享受*招商引资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