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订协议,规定最低服务期一年,如果满一年未与我签订合同,能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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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9 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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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7:55
能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你和公司签订协议确定了服务期为一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所以不能说他没与你签订合同,所以不符合上面1的规定。但协议规定的服务期为1年,与上面内容2中的规定不符,超过了最长的使用期限,所以你们签订的协议无效,也就是说相当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来看,既然没签订劳动合同,那就符合内容1所规定的情况,所以你这种情况应当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7:56
好像最新的合同法有这样规定:
1.实习合同期为1月的,之后正式合同签1年。
2.实习合同期为3月的,之后正式合同签3年或者更长。
你这都一年了,公司肯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你找劳动保障部门去问问就知道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7:56
签三次固定后,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7:57
不是啊,现在必需得签合同的。要不就视你们两个是没有劳动关系的。这样你要是有什么纠纷你就会吃亏的。要是公司不与你签你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去投拆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7:58
你的合同没有规定服务期限是无固定期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