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9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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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7-05 20:35
三孩家庭每年有补助吗
对按政策生育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是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发放育儿补贴金的城市。
围绕“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保障机制”,攀枝花从“零门槛”落户、生育扶持、就学保障、住房保障、交通服务等五个方面对应安排了5条保障性措施。
而这一板块,将充分体现对人力资源的全方位保障和服务,特别是在子女的服务保障上配套了集生、养、育、学“四位一体”的全方位保障。
在“生”的方面,对在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攀枝花户籍产妇,提供住院分娩免费服务,符合医保报销外的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在“养”的方面,对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据悉,攀枝花是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发放育儿补贴金的城市;
在“育”的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国有企业、产业园区单独或联合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在“学”的方面,不仅对所有来攀就业、发展、定居人员的子女在攀就学,给予和攀枝花户籍学生同等的政策待遇;而且为在攀就读的非攀枝花户籍中小学生返家、返校,提供“点对点”定制客运服务,并给予5折优惠的交通补贴金支持。
两个渠道可申请孩子户籍要在攀枝花
据介绍,想要领取育儿补贴金,夫妻双方的户籍均为在攀枝花且双方均参加了攀枝花市社会保险,按政策生育第二、第三个孩子,第二、第三个孩子的户籍需在攀枝花。
而在计数问题上,《实施细则》规定,计入基数的所有子女户籍均需在攀枝花。值得注意的是,合法收养子女计入子女基数、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并由其抚养的子女计入子女基数、男女双方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之前共同生育的子女不计入子女基数,而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个数计算。
据《促进人力资源聚集十六条》,2021年6月12日及以后生育的,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即可领取育儿补贴金,政府将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每孩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到孩子3周岁。
满足条件的家庭可以到子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进行现场申报,也可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三孩配套政策出台!让生娃育娃不再难
针对大家生娃育娃上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国家主要提出以下举措:
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
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
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推荐教育公平与优质资源供给
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依托学校教育资源,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全面开展课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项目和托管服务,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改进校内教学质量和教育评价,将学生参加课外培训频次、费用等情况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平衡家庭和学校教育负担,严格规范校外培训。
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适时对现行有关休假和工作时间的政策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完善。
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7 10:01
生三胎国家没有补助,但有的地区针对生三孩将给予补贴,而全国首个落实的地区是四川攀枝花,对当地生育二、三孩家庭每月每孩发500元补贴。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7 10:01
法律分析:生三胞胎国家没有补助,因为这不属于补助的范围。但是有些地方规定了三胞胎的补助*,多胞胎家庭若确实有经济困难,可以持相关证明到所在区的民政部门申请救济补助,也可以到所在区的居委会或者*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