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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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01:24
解除*出境,只有提供担保,或者案件被*撤销、*下达判决。 解除*出境的程序是: 1、当事人的申请*出境措施的采取,应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原则,以*依职权采取为例外.申请应书面提出,载明申请保全的事项、事实和理由,并以申请人能提供被申请人的护照号码为最佳,申请书应附有相关证据.申请*出境应交纳申请费,申请费的收取不以案件的标的额为计算依据,宜纳入《人民*诉讼收费办法》,由最高*确定一统一的收费标准. 2、申请人的担保若错误采取*出境措施,可能会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因此,当事人在向*提出申请的同时,应向*提供可靠担保,申请人拒不提供担保的,*可以裁定驳回其申请.至于担保的方式、数额、是否属可靠担保等,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受理申请的*审查决定。 3、审查*应对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采取*出境措施应符合:被申请人有未了民事案件在身;有采取*出境措施的必要性,被申请人有借出境逃避民事责任的可能,如不*其出境,将导致案件无法顺利审理,或有效裁判无法执行.但*出境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了人身自由,且有时甚至会在国际上造成一定的影响,宜依法从严掌握。 4、裁定与执行经审查,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应裁定予以准许,并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在边防口岸布控,或直接扣押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护照,并通知有关*边防部门.审判实践表明,需采取*出境措施的案件一般都是情况较为紧急的,为此,有必要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查和执行工作,审查时间以不超过48小时为宜,准许采取*出境措施的裁定做出后,应立即执行。 5、被申请人的担保在*裁定采取*出境措施后,如被申请人提供充分、可靠的担保,人民*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出境措施,被申请人的担保可以提交给*,也可以提交给申请人。 6、复议财产保全、海事强制令等均允许当事人提出复议申请,而*出境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了人身自由,更是应赋予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权利,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实践中,有的*并未赋予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权利,这种做法应予纠正.笔者认为,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期间以裁定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为宜,复议机关仍为做出裁定的*,*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五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复议理由成立的,裁定解除*出境措施,理由不成立的,通知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和利益,*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