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车船使用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5:44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8:03
3.0以下480元以上1000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8:03
黑龙江省*文件
黑政发〔2011〕100号
黑龙江省*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行署),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黑龙江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3号,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令第6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车船税。
第三条 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黑龙江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附后)执行。
第四条 车船税的计税标准与方法。
(一)车船税法、条例和本办法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二)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
(三)客货两用汽车按照载货汽车的计税单位和税额标准计算征收。
第五条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
(二)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装*部队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牌照的车船。
(三)*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人民*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四)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第六条 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第七条 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第八条 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确定,报*备案。
第九条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具体免征或者减半征收的范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我省的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何时恢复征税,由省*确定。
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和第十条规定条件的车船,需要办理减免税事项。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本机构或者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车船所有权证明文件以及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开具减免税证明。具体申报材料和流程,由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局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车船税由纳税人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十三条 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
第十四条 已完税或者依法减免税的车辆,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
第十五条 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以一并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第十六条 扣缴义务人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
第十七条 纳税人缴纳车船税时,应当提供反映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等与纳税相关信息的相应凭证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八条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其中,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依法不需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
第十九条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具体应当以购买车船的*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第二十条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一次性缴纳车船税;对于不需购买和未按规定购买交强险的车辆,由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自行申报缴纳(其中新购置车辆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船舶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申报纳税。未在规定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第二十二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代收的税款和滞纳金,应当在次月15日内解缴入库,同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明细的税款和滞纳金扣缴报告,以及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第二十四条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第二十五条 税务机关可以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车船检验机构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车船税征收事宜。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经核查,对没有提供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 车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车船税法》及《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2007年7月27日省*公布的《黑龙江省车船税实施办法》(黑政发〔2007〕62号)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车船税实施办法黑龙江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黑龙江实施的车船税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税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国务院令第611号《条例》制定。在本省范围内,凡《车船税法》规定的车辆和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均需按照此办法缴纳车船税。适用税额依据《黑龙江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计税标准以车船登记证书或行驶证数据为准,未登记或无...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车船使用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除另有规定外),均是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出租、出包的车船使用税,由双方签订合同规定的纳...
黑龙江省车船税
法律分析:1.0升及其以下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60元至360元; (二) 1.0升以上至 1.6升(含 1.6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300元至540元; (三) 1.6升以上至 2.0升(含 2.0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360元至660元; (四) 2.0升以上至 2.5升(含 2.5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660元至...
...修改《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细则》有...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完税标志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2)1441号)精神,决定对省政府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五日发布的《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二)项修改为:“机动船按年征收,分上、下半年缴纳,征期为六月、十月。机动车按年一次...
黑龙江省车船使用税
回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 黑政发〔2011〕100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黑龙江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黑龙江省车船税为什么比其它各省的贵?
黑龙江省车船税为什么比其它各省的贵? 黑龙江省车船税为什么比其它各省的贵?... 黑龙江省车船税为什么比其它各省的贵? 展开 我来答 为你推荐: 特别推荐仅靠冷兵器古代军队能对付丧尸潮吗? 减盐到什么程度对健康就无益了? 八旗铁骑是如何跨海作战的? 没文化,千万别和重庆人吵架...
为什么黑龙江省的车船税最高
原因有地理位置和公共交通不发达。1、黑龙江省靠近俄罗斯边境,各类进口物资的成本较高,东北地区整体物价偏高,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补充地方财政预算,车船税等税费的调整幅度也相应比较大。2、相较其他省份,黑龙江省的公共交通发展还不够成熟,不少居民仍然需要选择自驾出行,此时车船税就成了必要的财政...
黑龙江省,1.6升车型的车船使用税是多少?
黑龙江 1.6升车型的车船使用税是420元
车船使用税怎么交
纳税人可以前往车船登记地的地税局,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的地税局缴纳。一般地税局都设有便民服务窗口缴纳。2、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如果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中介机构销售交强险,则由中介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代收车船税。
汽车车船使用税多少钱?
车船税是根据车辆排量进行征收的,不同的排量区间对应着不同的税费标准。具体来说,车船税按7个挡次征收,以下是各个排量区间的税费标准:1、1.0升(含)以下的车辆需要缴纳60元至360元的税费;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车辆需要缴纳300元至540元的税费;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车辆需要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