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离职后,拒不归还从公司支取的备用金1万多元,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7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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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26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为您带来解答: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所以,虽然是离职之后,但是非法占有单位财务是发生在离职前,属于利用职务行为。在离职后拒不归还,并不影响职务侵占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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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26
应该是构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