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7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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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5:13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资委 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办公室牌子)。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审核以市国资委名义行文的文件,撰写工作计划、年度总结等综合材料;负责办理*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所监管企业信息化建设。
(二)*法规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的法律事务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区(市)县和成都高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规划发展处。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指导、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督促落实;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四)统计评价与经营预算处。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方法及指标体系;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纳入*预算体系,经批准后组织执行,按规定收取所监管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考核分配处。拟订和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建议,承担*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
(六)产权管理处。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七)企业改革与改组处。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改组的*、措施;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核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审核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指导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安置工作;指导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离、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
(八)监事会工作处(挂成都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牌子)。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信访处。负责机关和所监管企业的信访及维护稳定工作;协调党组织关系在市国资委*的企业的信访及维护稳定工作;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十)综合协调处。指导和检查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赈灾和扶贫等工作;协调*、省和外地在蓉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完善授权(委托)经营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挂人事处牌子)。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人选;拟订向市属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十二)党建工作处。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党组织关系在市国资委*的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十三)宣传工作处。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党组织关系在市国资委*的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企业思想*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十四)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和党组织关系在市国资委*的企业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纪委)与市国资委监察机构合署办公。市国资委纪委设综合处、纪检监察处、法规审理处。
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