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7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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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23:15
法律分析: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司法鉴定所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1266号
许可证号:330705011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负 责 人:王学军
联系电话:(0579)82068882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司法鉴定所东阳分所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迎宾大道66号
许可证号:330708059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负 责 人:林素兵
联系电话:(0579)86906882
金华广福司法鉴定所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北路1296号
许可证号:330705015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负 责 人:吴志民
联系电话:(0579)82287869
金华广福司法鉴定所永康分所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金山西路599号
许可证号:330708060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负 责 人:胡智星
联系电话:(0579)87575516
金华精诚司法鉴定所
地 址:金华市东莱路768号金华文荣医院内
许可证号:330706016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
负 责 人:赵野
联系电话:(0579)82050295
金华精诚司法鉴定所浦江分所
地 址:浙江省浦江县仙华街道大许村,浦江康宁精神专科医院内
许可证号:330708060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负 责 人:黄丽萍
联系电话:(0579)89381138
金华市第二医院司法鉴定所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路方岩街158号
许可证号:330707041
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
负 责 人:张载福
联系电话:(0579)82271691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