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7 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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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50
1.在不考虑风险的前提之下,你可以以他的名义继续供楼,直至五年之后再过户,但是到时的*不确定是什么样的*,且你要看回公证书的委托期限,有多长时间,三年后是否有超公证时间。。公证时间一般只是一年。 2.办理权权公证委托并不意味着你就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及处分权。。。在你未领取新房地产证之前,法律上面都不认可你对该房屋的绝对处分权。。。。且正如你第三条所问他有可能单方面撤销公证委托。 3.单方面撤销公证委托的话,你可以看回你们所签署的买卖合同,他单方面撤销委托是否准备自己乔筹钱还清该笔贷款。。如不是,则看回合同违约条款,先协商,协商不成,则出具律师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