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公司里有股份会对个人所得税退还存在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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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7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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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5:22
会的,如果你有分红。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二项有关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分期预缴。
1、自然人合伙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可以选择合伙人自行申报的方式,也可以选择由合伙企业代办申报的方式。
2、自然人合伙人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可以选择合伙人自行申报的方式,也可以选择由合伙企业代办申报的方式。
3、自然人合伙人取得两处及以上经营所得时,合伙人必须自行在次年3月31日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需在取得红利的次月十五日内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