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什么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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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7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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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7:02
买了生育保险但不足10个月的,需要根据当地社保*判断是否能够享受生育保险,有地区法花瘁拘诓饺搭邪但矛规定必须连续缴费满一年方可享受,这样的话,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则需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若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则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拓展资料:
1.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津贴。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的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
3.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规定为56天。1988年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后,对原规定作了很大的修改。现法定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假期延长到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