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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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05:04
有道理,因为B公司的回电对发盘作了实质性的修改,不是一项有效的接受,而构成了一项新的发盘。 A 公司并没有接受这一新的发盘,故合同并不存在。追问能讲具体点么、追答1.B公司回电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 意思是接受此价格,但是要马上出货,而之前A公司的发盘是收信用证后两个月后出货 这已经改了发盘
2.A公司看到B要求马上出货后未予回复 视为未接受 所以双方并未达成合约
3.尽管出货条件与之前A发盘一致, 但B公司开的信用证是在双方未达成合约基础上发出的
补充一句 按《公约》规定,B公司回电反要约之后原A公司的要约即失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