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5:0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04:56
法律分析:个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