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实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9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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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04:19
国际法的本质就是各国(或国家集
团)之间基于实力对比对全球利益进行保护、协调与分配。
冷战后集中体现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经济利益的
相互斗争与妥协。
(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斗争性是冷战后国
际交往中矛盾的主要方面
目前国际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
家之间的矛盾。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在经济发展过
程中产生矛盾的根源在于:在历史上形成的不合理的旧的
国际分工格局中,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关系是不
平等的,发展中国家遭受发达国家的控制和掠夺,而在全球
化和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
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越拉越大。从我国在WAPI标准
(WLAN Authentication and Privacy Infrastructure中国无线
局域网标准)的推出进程中屡屡遭受的歧视和阻挠中可以
看到,发达国家更关注的是如何共同瓜分全球经济利益,而
不是所谓人类的共同福祉。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WTO框架内的斗争也是十
分激烈的。为了维护长期以来在旧的经济秩序下获得的既
得利益,发达国家一直试图保持在WTO各回合谈判中的优
势地位。从成员国在WTO中的地位来看,发达国家试图占
据“掌门人”的主导地位。发达国家的技术优势决定了它
们的标准制订话语权,通过WTO协议允许的原则,它们
正利用技术标准保证它们产品优势和竞争力、使技术标准
成为贸易保护的隐蔽手段。发展中成员国在多边贸易框架
内的地位则显然居于弱势。从规则制订上看,发达国家是
WTO规则的制订者,而发展中国家只是规则的接受者。
现有WTO环保贸易条款涉及的领域几乎都是发达国家特
别关注的领域,而对发展中国家关注的领域,如在国内被禁
止或严格*商品的出口问题,危险废物及垃圾的*转
移问题,高污染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问题等,则没有作出
具体规定。[11]另外,在程序性的问题上,发达国家试图主宰
各项议题的制定,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发展中国家。缺乏民
主的谈判方式过去是,将来也是发展中国家在谈判中面临
的一个主要挑战。这些就是WTO框架内发达国家与发展中
国家之间斗争性的一面。
这一矛盾有时甚至会白热化,以至于WTO的协调功能
有时会暂时失灵。2006年,由于在农业补贴和农业援助问题
上的分歧最终难以弥合,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们不得不中
止已持续5年之久的多哈回合全球贸易谈判。世界贸易组织
总干事拉米也表示:“我们陷入了极度困境。”[12]
(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是国际
交往中矛盾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
任何事物都是同一性与斗争性的统一。在国际社会中,
和平与发展才是时代的主题。毕竟,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
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是相互依存的。确立国际法在国际社会
中的首要地位,在国际法的价值取向上使人类共同利益优
先于狭隘的民族利益,并确保国际秩序的“形式正义”朝着
确保国际秩序“实质正义”的方向发展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
然。[13]
当今时代,世界各国是相互依存的,各国之间存在着很
多的共同利益并且共同承担着维系人类生存、环境保护等
涉及全人类共同利益重任。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
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相反,我们应该看到,正是发达国
家与发展中国家这一对矛盾的斗争和不断调整推动了国际
经济秩序的逐步发展。毕竟,各国间的某些共同“国家利
益”,是形成国际关系的一根重要纽带,而国际法则是协调
各种国家利益的一种重要手段。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
国际法框架内既相互斗争又相互妥协,这有利于全球利益
的保护、协调与分配。
吴丰盛:试论国际法的本质25
参考资料:《试论国际法的本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04:19
国际法当然是法律,如果该国参加了某国际法规,那它必然受该国际法规的约束。实质上国际法与国内法有些相似的,国内法是公民把部分权力让与国家,由国家来制定法律;国际法是会员国,如果它同一成为该国际法规缔约国,就相当于让出部分权力给与该国际法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04:20
对不起,我不是学法律的,这方面我真的不懂,你再查一下别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