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9 21:3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10:47
笞杖
在西方文明的激荡下,东方古国开始从其内部发生嬗变。具有悠久历史的笞杖刑罚,也前所未有地受到了来自西方文化的质疑与否弃。但是中国笞杖亚文化并没有一触即溃,通过与新鲜事物的杂糅交和,它依然拥有生存的空间。这方面可以太平天国为例。其正刑不采用往代沿袭已久的五刑,仅有枷、杖、死三种。杖刑从五至二千板不等。1853年12月,杨秀清以洪秀全*宫女为由,搬演天父附身的伎俩,当众怒斥洪秀全,*迫天王下跪认罪:“小子知错,求天父开恩赦宥。”但杨氏却不依不饶:“尔知有错,即杖四十。”尽管众人一再求情,但杨氏绝不松口。直到洪秀全以俯伏在地,表示愿意受杖,杨氏才终止了这场过火的闹剧。但为时已晚,这一事件让洪秀全深感耻辱,并彻底认清了杨秀清的不臣之心,由此成为“天京事变”的前奏与导火索。
太平天国没有终结的笞杖刑罚,却在清廷的自我改良运动中开始走向它的末路。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五月,两江总督刘坤一、两湖总督张之洞第一次会奏变法事宜,同年六月又会奏,请求恤刑狱,废除凌迟、枭首、戮尸三项酷刑,其中也牵涉到笞杖。奏疏曰:
省刑责,敲扑呼号,血肉横飞,最为伤和害理,有悖民牧之义。地方官相沿已久,漠不动心,拟请以后除盗案命案证据已确而不肯供认者,准其刑吓外,凡初次讯供时及牵连人证,断不准轻加刑责。其笞杖等罪,应由地方体察情形,酌量改为羁禁,或数日,或数旬,不得凌虐久系。
疏中建议笞杖罪酌量改为羁禁,已委婉地提出了取消笞杖的主张。
刘坤一暂且不论,单就张之洞而言,能提出这种主张就相当不易。据《国闻备乘》卷三“张之洞骄蹇无礼”条记,张之洞自负才地,俯视一切,性情怪僻,“或夜半呼庖具馔,稍不惬,即呼行杖”,看来张之洞平日里就没少用杖刑对付下人。庚子事变后,张之洞创办《楚学报》,以梁鼎芬为总办,用章太炎为主笔,意在与康、梁相区别,不想章太炎早已接受*思想,在创刊第一期就作《排满论》,激恼梁鼎芬,“拉太炎出,一切铺盖衣物,皆不准带,即刻逐出报馆;命轿夫四人,扑太炎于地,以四人轿两人直肩之短轿棍,杖太炎股多下,蜂拥逐之。”棍杖在此再次大显神威。然而,时值清廷末世,民心离散,*思想抬头。排满渐成一股不可逆转的潮流,而*思想又岂是敲扑所能阻止,张之洞等权臣深知重刑不如市恩,以争取民心的向背。其所以上陈省刑责的奏疏,当是基于如此考虑。
想必清廷彼时对时局也已有清醒的认识,两位大臣的奏议很快获得了清帝的恩准。于是,两位大臣奉诏与刑部会同删改《大清律刑》。第一次删修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完成。但这次删修并没有超出清朝道光、咸丰、同治年间*的范围。与此同时,清廷正不失时机地大行笞杖刑罚,让其发挥最后的作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党人沈荩因在天津《新闻西报》披露其搜集到的有关《中俄密约》内容而被逮,因当时清廷正在准备皇太后的生辰庆典,怕将沈荩公开处决激起民乱,于是就命刑部将沈氏杖毙。七月三十一日,刑部遵旨动刑,一时棒杖交下,血肉横飞,可怜沈氏体格魁伟,结果连续捶楚四个多小时还是神志清醒,最后是以布闭塞气道,用绳索勒毙,其状相当凄惨。
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刑律修订有了实质性的进展。这年七月,清廷皇族在反复商议出国考察各国*的五大臣的意见后,宣布预备立宪。立法因此也就迫在眉睫。也正是这一年,沈家本上书朝廷,要求聘请日本冈田太郎博士参与修订刑律,并遴选谙习中西法律的人员担任纂编,奏请很快获得朝廷允准。第二年,修订法律馆重组,沈家本被再次任命为修律大臣,主持修订新律。沈家本参照西方法学最新学说和各国司法实践,以《大清刑例》为蓝本,新旧糅合更定刑名的结果是,原清律中的笞、杖、徒、流、死五刑改为罚金、徒刑、流刑、遣刑和死刑五种。两种五刑相比较,不难见出笞杖已被改为罚金。宣统二年(1910年),该刑律被定名为《大清新刑律》,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清廷决定予以颁布,但未及明定施行日期,第二年(1911年)就爆发了辛亥*,各地易帜反清,宣统退位,中国末代皇帝正式下台。
虽然《大清新刑律》未及正式施行便进入了故纸堆,但是在法理上它完成了对笞杖刑罚的废止。而在清朝统治最后两年里生效实行的《现行刑律》,在事实上也取消了笞杖官刑。具有千百年历史的笞杖刑罚终于在清朝末年寿终正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