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执转破若干问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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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执行案件的监督和管理包括:最高人民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级人民对下级执行工作的监督、执行机关内部对执行工作的自我监督等。五、执行案件中的特殊问题执行案件中特殊问题包括:执行异议的处理、执行中的民间借贷...

最高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76.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77.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

最高院关于执转破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七条执行作出移送决定后,应当于五日内送达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受移送破产审查期间提出,由...

执转破需要具备的条件

(1)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2)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3)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最高院执转破司法解释

执转破案件实行以中级人民管辖为原则、基层人民管辖为例外的级别管辖制度。中级人民经高级人民批准,也可以将案件交由具备审理条件的基层人民审理。法律依据:《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条(债务人变更或者追加的范围)除执行依据中指明的债务人外,可以对下列人申请执行,或者在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变更下列人为被执行人:(一)...

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2022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一.人民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二十二.人民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执...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第二条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1)人民民事、行政判决、裁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执转破规定是什么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均不同意移送且无人申请破产的,执行应当按照《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企业法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人民...

执转破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至五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执转破机制,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应当裁定终结对...